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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 養才 留才

(本文共861)

農曆年後,企業常會面臨一波離職潮。有人是遭同業以高薪挖角而跳槽,有人則是不滿現狀(薪資、職務、制度、環境及主管等等)而離職,原因包羅萬象。

此時人資主管多半很忙碌,必須發揮三寸不爛之舌的功力來留人。原因無他,一但離職人數過多,甚至影響到組織的正常運作,此時人資主管恐怕難逃層峰之究責。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組織亦如此,我想應該很難找到一家員工完全沒有怨言的公司然而,員工的怨言是否全然無理這一個疑問或假設應該是管理者必須正視的問題

而這些問題或是問題背後的問題,其實平常就應該解決,而不是等到領完年終獎金之後,才被員工拿來當成離職理由,或是離職談判的籌碼。以下是我多年實務經驗的淺見:

一、永續發展「育才」

組織是否建立員工教育之政策與制度?管理者應善盡教育之責,而非任其自生自滅。以國家而言,教育是百年大計,企業亦然。

員工對於組織所提供的專業訓練感受最直接,尤其涉及個人專業技能的提升,因為這一些是企業花錢,而員工個人終身受益,任誰也拿不走。

、善用慢火「養才

組織是否建立員工培養之政策與制度?尤其是儲備主管人選的養成。主管之選任,絕對不像菜市場買菜般,可以亂喊一通。過去我曾經共事過一位管理者,為了要留下一名超級業務員,直接晉升他為單位經理,結果不出半年,那一個單位就吃了數千萬元的倒帳。

主管的養成必須歷練與按部就班,而非急就章或是用來當成留任員工的談判籌碼。

三、對症下藥「留才」

僧多粥少,是組織架構必然的現狀。主管的職缺就是那麼幾個,理所當然必須是適才適所,故人事升遷當然不可能人人滿意。

而薪資架構與獎金制度,則需視企業的獲利狀況而定,更不是董事長一個人說了算。

因此,貿然以調整薪資或獎金來留人,最後只是為日後更大的不公平種下禍根。

其實組織如果自認平日,對於「養才」與「育才」的工作,均已投入必要之心力與經費,而且薪資待遇與獎金制度,也均能與時俱進的適時修正。那麼在面對員工提出辭呈的時候,也就不須大驚小怪或費盡唇舌,因為眼前這個人並不是公司所需要人才。就如同我在面對員工提出離職時,通常只有一句話:「祝您一路順風!」

 

經濟日報《經營管理版》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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